索 引 号 | 971045726/mssrmzf/2025-00069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5-04-08 |
文 号 | 眉府函〔2025〕31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青神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批复
眉府函〔2025〕31号
青神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请审批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青府〔202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神县环城特色产业聚集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青神县汉阳农旅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各乡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将青神县环城特色产业聚集片区建成以高质高效绿色粮油生产为基础,晚熟柑橘、竹产业为特色的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将青神县汉阳农旅融合发展片区建成以高品质粮蔬种植为基础,绿色种养循环和岷江山水风光为特色的农旅融合发展片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青神县环城特色产业聚集片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0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2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9.95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72.14公顷以内。青神县汉阳农旅融合发展片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7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1.96公顷以内。严格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布局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推动优势地区更好发展、生态功能区更好保护。构建环城特色产业聚集片区“一带一轴、一核一心、两河三区”、汉阳农旅融合发展片区“两山两水、一带两轴、一心四片”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夯实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空间基础。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体现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责任担当。提升中心镇辐射带动能力,构建分工科学、等级合理的镇村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内功能结构和用地布局,完善开敞空间网络体系,持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统筹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有效保障用地供给,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构建合理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保护好汉阳场社区传统村落、瑞峰崖墓群、中岩寺摩崖造像等重要历史文化资源。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运用土地综合整治等手段,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盘活乡村闲置资源,鼓励土地复合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五、构建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乡村交通网络布局,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乡村道路覆盖广度和深度。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统筹“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布局,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六、加强规划实施保障。青神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规划》印发公开和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各乡镇科学编制详细规划,按需编制村规划,对暂不编制村规划的区域实行“通则式”管理,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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